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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平昌开展专项检查,多家食品销售企业因预包装与过期问题被查处

四川平昌开展专项检查,多家食品销售企业因预包装与过期问题被查处

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辖区内的食品销售企业,特别是保健食品批发与零售环节,组织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行动。此次行动旨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,保障消费者,特别是老年等特定群体的食品安全与合法权益。行动中,多家企业因存在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、销售过期食品等问题被依法查处。

本次检查聚焦于超市、便利店、保健食品专卖店及批发企业等重点场所。执法人员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四川省食品小作坊、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对在售的预包装食品和保健食品进行了细致排查。

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:

  1.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问题:部分企业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存在标签标识不全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标注模糊、营养成分表信息错误或缺失等问题。食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、做出购买决策的重要依据,不规范标签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标准,可能误导消费者。
  2. 销售过期食品:在个别经营场所的货架上或仓库内,查获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仍在销售或未及时下架处理。销售过期食品是严重的违法行为,存在明确的食品安全风险。
  3. 保健食品经营不规范:针对保健食品批发与销售环节,检查发现存在未设立专区专柜销售、与普通食品混放、未在显著位置标注“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”警示用语等问题。部分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、销售台账不完整,无法实现有效追溯。

针对发现的问题,平昌县市场监管局当场责令相关企业立即整改,对违法行为轻微的下达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要求限期改正;对涉嫌违法的行为,已依法立案调查,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进一步处理,包括没收问题产品、处以罚款等。

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食品销售经营者,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严把进货查验关,定期自查库存食品,及时清理过期、变质产品。对于预包装食品,要确保标签标识真实、合法、规范;经营保健食品,必须遵守“专区专柜销售、标注警示用语、核对产品资质”等特殊管理要求。

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和保健食品时,要提高警惕,注意查看产品标签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厂家等信息,特别是购买保健食品应认准“蓝帽子”标志,并索要购物凭证。如发现销售过期食品或存在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,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。

此次专项检查体现了平昌县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、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。下一步,该局表示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,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,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,切实守护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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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2-24 04:17:26